本报讯 近日,福建省泉州市财政局对2021年出台的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文件进行更新,出台新的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文件,旨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挥集中采购优势,提高政府采购质效。
相比2021年旧版目录,2025年新版目录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是新版集采目录精简为29个品目。新版目录把旧版目录内的35个品目精简为29个品目。此次新目录把“信息安全设备”“数字照相机”“电冰箱”“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会议服务”5个品目予以删除;将“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合并为“打印机”,将“乘用车(轿车)”和“客车”合并为“乘用车”;增加“移动工作站”“图形工作站”2 个品目。
二是部分品目增设或提高金额起点。新版目录对部分品目设置了金额起点。如:“服务器”为50万元以上,LED显示屏为30万元以上,“不间断电源”“云计算服务”“网络接入服务”皆为100万元以上。
三是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新版目录增加了框架协议采购及相关要求,明确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目的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应当严格执行框架协议采购结果。未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网上超市有关规定执行。如果框架协议采购和网上超市采购不能满足需求,且当年度同品目预算金额累计3万元以下的,采购人可自行采购。
四是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保持不变。新版泉州市货物或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仍为50万元,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仍为100万元,与2021版保持不变。
五是细化工程采购管理要求。新版目录再次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方式适用情况进行详细明确,强调政府采购工程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的法律适用、监管边界和采购方式,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要求使用政府采购文件范本和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及要落实支持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黄鸿锴)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