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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聚焦政府购买服务“从预算到监督”全链条,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推动公共服务提质与财政资源增效双向发力。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庄良翠告诉记者,《通知》出台标志着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正式进入标准化、精细化、效能化新阶段,将为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为全省提升治理效能注入强劲新动能。
政府购买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抓手。《通知》首先从强化责任担当入手,突出强调各地各部门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为确保改革方向不偏、力度不减,《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购买主体的实施责任、主管部门的指导责任以及财政部门的监管责任,通过权责清晰的分工,构建起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后续各项举措落地筑牢基础。
在明确责任体系后,如何精准界定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成为避免资源浪费、确保服务聚焦本质的核心问题。对此,《通知》创新实施“双清单”管理模式:以指导性目录作为“正面清单”划定服务边界,以禁止性事项作为“负面清单”守住管理底线。《通知》明确,要严格依据目录范围开展购买,将行政管理性事务、公文起草、行政执法、变相用工及建设工程、货物采购等坚决排除在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外。同时,结合过紧日子要求,《通知》强调购买主体需强化内部资源整合,坚决杜绝“一边养人养设备、一边花钱买服务”的现象,从源头上遏制购买服务范围泛化,让政府购买服务始终聚焦公共服务核心需求。
《通知》强调“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的基本原则,明确无预算不得开展购买服务。在预算编制环节,《通知》要求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相关项目;在执行环节,进一步规范购买方式,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严格依法依规操作,并要加强合同履约管理,着力扭转“重购买、轻管理”的倾向,还要严防账款拖欠问题。通过预算与执行的闭环管理,切实将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显著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让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离不开全流程的绩效监管。《通知》将绩效管理理念全面植入政府购买服务各环节,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硬约束机制。要求购买主体需开展事前评估、事中监控和事后评价,且绩效评价结果将与后续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直接挂钩。财政部门要强化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绩效结果的运用,推动政府购买服务从“注重完成数量”向“追求服务质量”转变,通过绩效问效持续提升公共服务品质,增强群众获得感与满意度。
为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通知》还构建了常态化监督机制,将年度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聚焦目录执行、范围界定、程序规范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对涉及违规违纪的线索,坚决严肃移送处理。同时,《通知》明确要强化监督结果应用与政策培训,不断提升各购买主体的政策执行力和履职能力,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在阳光下规范、高效运行。
业内人士称,《通知》以严密的体系设计、务实的举措内容和有力的监管机制,展现了全省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的坚定决心与创新思路。随着各项举措逐步落地,不仅将进一步优化山东省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更将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全国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改革提供“山东经验”。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