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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新规促科技成果转化

2025-12-04

 

记者12月2日从省科技厅获悉,《江西省科技成果登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印发,我省将通过强化源头管理、制度落实、转化服务和结果运用,全面提升科技成果登记管理水平,助力科技成果加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办法》明确,凡由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必须登记;其他成果鼓励登记。通过将登记流程嵌入“江西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项目验收后自动提示登记,提升管理效率。为加快成果转化,《办法》提出,将优质登记成果接入“江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推动成果供需对接,并引导科创基金加大对重点成果的支持。同时,将登记情况纳入成果转化中心年度绩效评价体系,激发创新主体积极性。

记者了解到,新办法对登记规则进行三方面修订:科技成果登记范围,在原有登记范围的基础上新增实用新型专利、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可进行成果登记;规范登记材料,明确以论文成果进行登记需提供2至5篇论文、专利登记不可添加发明人以外人员,且由原始发明权的专利权人登记;缩短登记公示期,由原来的公示期满30天修改为“公示期满7个自然日”。

据了解,我省科技成果登记数量已由2021年的1218项增加至2024年的2253项,年均增长22.8%,其中产业化应用技术成果年均增长14.3%,登记总量和转化效率持续提升,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科技支撑。(陈旻)


来源:江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