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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关注丨阳光照亮农村小型工程

2026-03-18

 

福建纪检监察机关精准监督助力乡村振兴

阳光照亮农村小型工程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李云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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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南平市纪委监委聚焦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对相关项目运行、资金使用、干部作风等环节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工程项目建设廉洁高效。图为前不久,该市建阳区纪检监察干部在莒口镇某项目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刘志恒 摄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基础、提升发展质效。

  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小型水利修缮、村内道路改造等小型工程,直接关系乡村振兴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是乡村振兴不可或缺的“毛细血管”,也是“微腐败”的易发环节。近年来,针对此类工程,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将监督探头下沉一线,深入整治农村小型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以实际行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人民群众在正风肃纪反腐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以案件查办为牵引,深入整治农村小型工程领域突出问题,持续释放从严信号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打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连续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门作出部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期召开会议要求“继续强力推进集中整治,务求取得更大实效”。

  农村小型工程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在基层落地实施的直接载体和关键抓手,是连接乡村振兴资金投入与群众获得感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探索建立“省级统筹谋划、市县分级实施、乡镇具体负责”的监督下沉工作机制,将农村小型工程项目作为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着力点,以有力监督保障项目规范实施,切实守好乡村振兴的“钱袋子”。

  农村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是指由镇村一级作为主体,投资金额小,在行政村实施的公益性、基础性项目。据统计,2024年至2025年,福建省共实施农村小型工程建设项目3.37万余个,投入资金超160亿元。“尽管项目单体投资额不大,但数量多、分布广,资金总量可观。如果监督监管跟不上,很容易产生‘微腐败’。”福建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福建省纪委监委坚持以案件查办开路,持续释放严的信号。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农村小型工程建设作为乡村振兴领域整治的重点之一,严肃查处了一批违规插手干预、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农村小型工程资金的典型案件。“从查办情况来看,农村小型工程领域立项、发包、建设、验收、管理等环节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呈现出‘链条式’分布特点,不仅直接侵害群众利益,也严重污染基层政治生态。”该负责同志介绍。

  问题背后,既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滑坡、纪法意识淡薄的主观原因,也暴露出监管体系不完善、制度设计有短板、基层治理能力不足等深层次症结。例如,针对50万元以下的小型工程项目,虽允许采用邀标、议标、直接发包等简化程序,但未同步建立细化的监督制约机制,一定程度上造成“程序简化、监督弱化”的问题。

  福建省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在严肃惩治的同时,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和系统施治。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一方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制度,完善村级工程发包管理、资金结算等细则,探索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以强化源头审核;另一方面,强化以案促改促治,对典型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举一反三、堵塞漏洞。

  科技赋能,让监督更加精准高效。福建省大力推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并鼓励各地探索符合实际的有效监督模式。例如,龙岩市等地推行农村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全链条“阳光直播”。南平市探索“村工程乡代建”模式,并依托平台公示关键信息,推动建设规范运行。宁德市构建覆盖全市的“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实行线上登记、公开摇号、限时办结,以“制度+科技”固化流程。

  健全机制,将监督嵌入项目全周期,强化源头管理,筑牢农村小型工程监管防线

  紧盯农村小型工程领域乱象,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结合实际、聚焦重点、找准切口,深入探索实践此类项目的监督方式方法。

  在龙岩市,当地针对机动巡察发现的“项目越小往往监管越弱”等现象,在深入调研分析、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七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实行“全过程监督”机制深化农村小规模工程管理的十三条措施(试行)》,构建起关口前移、重在预防、全程介入、严格管理的“全过程监督”机制,着力整治少数乡村干部违规承揽工程、项目业主违规指定施工方或“先定后标”“明招暗指”等问题。

  “全过程监督”机制覆盖项目立项、建设、验收的全周期。为强化源头管理,龙岩市纪委监委推动该市各乡镇建立“农村小规模工程项目监督库”,将年度计划实施的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并动态更新,从源头防止项目脱离监管。在建设过程中,由乡镇整合自然资源、财政等多方力量组成联合审验小组,对照关键风险点梳理具体项目的监督点位,紧盯易发多发问题,对项目进行“体检”。在项目完工后,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按不低于10%的比例对村级工程进行抽检,并将发现的问题与查处的案例通报至乡镇,作为各村选择施工方的参考。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全过程监督”机制的重要抓手。龙岩市全面推行农村小型工程建设项目“阳光直播”,要求投资50万元以下的项目在发包等关键环节进行线上直播,由村党支部书记面对镜头作出廉洁承诺。同时,项目合同、原始票据、验收报告等材料也需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和村级微信群全面公开,接受群众实时监督。

  针对农村小型工程建设项目“专业监理成本高、本地人情干扰多”等难题,各地通过深入调研,不断探索符合实际的管理模式。该市武平县等地在部分技术要求不高的项目中,试点由村务监督委员会牵头,组织本村老党员、老工匠组成监理小组,进行全过程监督。同时,推广由村集体自行购料、聘请本地工匠的“工料法”,减少中间环节、节约建设成本。

  “组建监理小组,主要是发挥本地人的优势。”武平县桃溪镇纪委书记钟鹏分析,其优势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信息灵,熟悉本地情况,能发现专业监理容易忽略的隐蔽问题;二是成本低,无需支付高昂的第三方监理费,适合资金有限的村级小型工程;三是受信任度高,村民深度参与监督,减少对暗箱操作的顾虑;四是接地气,监理小组更关注工程是否切实满足村民需求,同时有效激活了村民共建共治热情。

  漳平市和平镇和春村的水毁灌溉渠修复工程,是体现“全过程监督”成效的一个具体案例。这条长约160米的灌溉渠年久失修,影响农田灌溉。该村“两委”没有简单将工程外包,而是在镇纪委指导下,严格履行提议、决议、审批程序,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将工程委托给本村口碑好、有经验的施工队。施工期间,由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定期巡查,并通过“阳光直播”公开关键环节。最终,项目工期比预期缩短20天,节约资金约4000元,工程质量也得到村民的认可。

  在福建其他地方,多地结合自身实际,为小型工程监督探索了各具特色的“技防”与“人防”路径。在宁德市,以周宁县为试点探索并在全市推广的“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将项目登记、摇号选取、验收审计等环节全程线上办理、直播公开,实现了全程留痕、在线监督,用“制度+科技”压缩人为操作空间。屏南县纪委监委锚定“简程序、降成本、提效能”核心目标,构建“联动监督+流程管控+群众参与”监督体系,针对材料采购、资金支付等关键环节存在的风险点,明确各方责任。

  精准摸清问题症结,靶向发力推动破解,为农村小型工程建设注入“廉动力”与“新活力”

  农村小型工程环节多、风险点分散,问题并非一眼就能看清。为了瞄准重点、督到关键,让监督做到有的放矢,福建省多地结合实际,探索出各有侧重的解决方案。

  三明市纪委监委聚焦这一领域,推行“三库一表一指引”工作法,着力破解项目监管链条长、靶向不准的难题。所谓“三库一表一指引”,即汇总政策要点的政策库、摸清项目底数的项目库、梳理常见问题类型的问题线索库,分别用于明确监督方向、锁定监督范围、聚焦监督重点。在“三库”基础上,进一步提炼出涵盖项目建设关键环节的“要素表”,并配套关于问题表现与应对举措的“监督指引”。

  以此方法为基础,三明市纪委监委推动项目全流程信息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开,并对50万元以下项目的决策、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阳光直播”,让群众监督成为常态。

  在三明市宁化县,淮土镇禾坑村村民通过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反映,当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分路段存在质量问题。宁化县纪委监委迅速运用“三库一表一指引”工作法进行核查,精准锁定责任环节,很快查实了淮土镇农技站干部履职不力的问题,并督促镇政府加强监管。一个月后,问题路段的机耕路和水渠完成整改、恢复畅通,获得村民的认可。

  如何在强化农村小型工程监管的基础上,使其成为让农村增财、村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的好事?近年来,南平市光泽县认真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探索推行农村小型建设项目“村工程乡代建”模式,取得积极成效。

  光泽县采用“村工程乡代建”模式,由各村集体共同出资参股成立乡建公司,采取统一“派工派料”方式,承接各村50万元及以下的小型建设项目。通过将分散的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化零为整”,从机制上减少村干部直接插手工程、优亲厚友的空间。

  在实际运作中,村集体作为项目发起方,负责通过民主程序确定建设项目,经审核备案后,与乡建公司签订代建合同。乡建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围绕“工”,就近从本地工匠库中选派人员,促进农村工匠在家门口就业;围绕“料”,参照县属国企的集采价格统一采购。

  机制有效运行,离不开有力的监督保障。光泽县纪委监委梳理“村工程乡代建”过程中的权力、责任、任务、监督等清单,将乡建公司纳入集体“三资”管理,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等的重点,通过查账目、看现场、访群众等方式强化监督。

  以崇仁镇青塘洲护岸建设项目为例,2025年初,洋塘村“两委”通过支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议定项目后,在公告栏和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进行公示,广泛吸纳村民意见。崇仁镇纪委全程跟进,监督各环节规范落实,并督促村里成立质量监督小组。镇纪委对接镇政府相关站所,对项目设计、预算审核及审批备案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项目施工期间,本地19名工匠、11名小工参与建设,实现就近务工。2025年5月,项目完工并验收,不仅遏制了水土流失、提升了区域防汛能力,还带动村民增收。

  光泽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自2023年4月以来,全县共实施“村工程乡代建”项目671个,累计带动村集体增收1386.19万元,有效带动农村工匠就近就业。


短评丨小工程里有大民心

  民心,往往系于具体而微处。随着乡村振兴持续深入推进,从道路硬化、沟渠疏浚到环境整治、厕所改造,各类直接关系群众日常生活的村级小型工程广泛实施。这些项目承载着群众对出行便利、人居环境改善的期盼,直接关系到生活的便利度与幸福感。乡村振兴的宏大图景,正是由这些点点滴滴的改善拼接而成。

  这类项目资金规模不大,但数量众多,是基层小微权力监督的重点难点。好政策要转化为群众的好日子,严密有效的监督是关键。要通过规范程序、公开信息、压实责任,确保公共资金精准滴灌,工程质量经得起检验。更重要的是,通过将权力置于阳光下运行,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不仅能有效防范“微腐败”,更能激发村民参与乡村建设与治理的内生动力。

  实践中,每一次合规的发包、每一笔透明的账目、每一处合格的施工,都在为基层社会的公平正义添砖加瓦,在点滴之间累积群众对制度的信任。这份由具体可感的公平所滋养的信任,将不断巩固党长期执政的政治根基。

  归根结底,必须以钉钉子精神,将监督深度嵌入基层治理的细微环节,才能确保乡村振兴的每一步都走得坚实稳健,让发展的阳光真正照进每一位群众的生活。(李云舒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