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通过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优化投标人行为智能监管、创新代理机构服务指数等措施,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招标投标活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更好地发挥市场竞争择优作用。
一是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针对招标人,建立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提前公示制度,推动省、市、县重点项目及技术复杂、专业性强、关注度高的项目,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至少3日,提前公示招标文件的招标内容、投标人资格条件、招标控制价、评标方法等重要内容。自实施以来,全市共63个项目提前公示招标文件,切实把招标人主体责任“挺在前面”。
二是优化投标人行为智能监管。针对投标人,推动电子监管系统升级改造,打造评标智能预警系统,新增13种围标串标分析、18种全过程异常预警功能,通过AI算法对招投标过程进行穿透式分析,加强投标异常行为监控。2025年以来,共发出风险预警信息103条,风险预警核实处置率达100%,占全市招标项目的15%。
三是创新代理机构服务指数。针对代理机构,出台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评价办法,建立以业绩为基础、以服务为核心、以信用为补充的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指数动态评价体系,创新由招标人、行政监管部门、交易中心共同评价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的“三方共治”管理格局。近年来,累计对26家企业围串标等行为进行了量化记分,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来源:威海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