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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完善投融资机制加快干线航道建设

2026-05-15

 

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机制加快高速公路和干线航道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旨在建立完善多元化投融资长效机制,加快高速公路和干线航道建设,着力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为完善投融资政策,《意见》明确,拓宽和优化航道建设资金筹措渠道。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加强省级资金保障,落实市县出资责任,重点推进“两纵五横”干线航道网建设,推动航道与港口、产业园区衔接,放大航道干支联动效益。加大干线航道建设“拨改投”力度,进一步优化干线航道“拨改投”机制,积极探索将航道建设与港口码头沿线产业及配套设施等经营性项目协同开发,鼓励“拨改投”实施主体向建设施工领域延伸产业链。鼓励具备条件的航道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航道建设投资。

《意见》提出,创新多元化融资模式。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政策性金融工具可用作资本金等政策,支持高速公路和干线航道项目申请各项政策资金。

《意见》明确,探索“交通+”联合开发试点。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航道服务区等附属经营设施用地,探索以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支持依法盘活沿线闲散土地资源。鼓励地方与高速公路、航道船闸项目投资人共同开发能源、矿产、旅游、物流、数据等资源。

《意见》还明晰工作职责。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组织推进全省高速公路和干线航道项目前期工作。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市级主导的高速公路和干线航道项目前期工作,并落实建设管理主体。对于“拨改投”范围内干线航道项目,省港口集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



来源:中国水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