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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通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2026-05-26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大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从严查处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我省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现公开通报第四批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一、评标专家李某某,2025年11月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某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评标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仔细、认真地进行评审,超评分办法规定评分,该行为违反了《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行为信用评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和市政工程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行为评价标准(2023版)》第十一条“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之规定,2026年3月住建部门给予评标专家李某某扣除信用评价20分、暂停评标活动6个月的处罚。

 二、孙某某,时任北大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某分公司主管;李某某,时任北大荒集团某农场计划科科长。2021年在黑龙江省某农场中央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标工作中,孙某某、李某某作为甲方评标代表,在对投标单位进行评审过程中,违反客观、公正评标要求,对黑龙江某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倾向性打高分,帮助该公司中标该项目第四标段,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及《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结合驻集团纪检监察组工作建议,集团决定,取消孙某某、李某某担任北大荒集团采购(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

 三、评标专家侯某某、张某某,2025年9月在参加“黑河市某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评标活动中,扣分超出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要求范围,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该行为违反了《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行为评价标准(2023版)》第十一条之规定。

 处理结果:黑河市住建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标造价办公室2026年3月,根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行为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评标专家侯某某、张某某作出扣除信用评价得分20分,记分周期1年的处罚,并将处理结果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

 四、评标专家柳某某,2025年9月在参加黑河市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评标活动中,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扣分超出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要求范围。该行为违反了《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行为评价标准(2023版)》第十一条之规定。

 处理结果:黑河市住建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标造价办公室2026年3月,根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行为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评标专家柳某某作出扣除信用评价得分20分,记分周期1年的处罚,并将处理结果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

 五、评标专家李某、白某,2026年3月在明水县某中学建设项目剩余工程评审时,存在两处违规:一是评标专家李某确认出席后未按规定时间抵达现场,影响评标正常开展;二是甲方评委白某在评审中,未严格按招标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独立客观评分,针对降低成本措施、重点难点工序分析等事项存在评分随意、尺度把握不当等问题,违背了客观公正原则,该行为违反了《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行为评价标准(2023版)》相关规定。

 处理结果:明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3月,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行为信用评价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对评标专家李某扣除信用评价得分5分,对评标专家白某作出扣除信用评价得分20分、记分周期一年的处理决定。

 全体评标专家要以案为戒,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正、诚实、廉洁履行职责,对评标行为终身负责。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各地要持续强化评标专家履职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及时将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通报其所在单位,不断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



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原文链接: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第四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