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某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有投标人提出书面异议,认为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不符合中标资格,随后招标人要求该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应背景资料配合对异议进行答复,但是该中标候选人一直拖延不提交相关资料,这种情况下可以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吗?
答:仅仅根据不配合提供资料的事由是不能取消中标候选人的资格的,要根据异议的情形综合判断。一般情况下,中标候选人不配合提供资料,说明异议属实的概率比较大,此时应根据异议人提出的线索进行查处,查明属实的,可以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如果异议人提出该中标候选人没有业绩、没有资质证书或者这些资格证明文件系伪造变造等,此时应通知该中标候选人如实提供,其不能提供的,则可以证明其不具备该业绩或资质,就可以资格条件不合格为由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2025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