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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政采持续赋能中小企业发展

2026-08-04

 

本报讯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统筹落实份额预留、评审优惠、减负增效、合同融资等惠企举措,推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直达快享、落地见效。上半年,全市授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金额17.8亿元,占政府采购总规模的76.4%,较上年同期提升7.8个百分点。

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政策要求,对适宜中小企业承接的项目执行专项预留标准,即:对于200万元以下货物、服务类项目,4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上半年,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达4.9亿元,占比81.1%。

全面落实政府采购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价格扣除扶持政策,严格依据相关文件要求,精准执行差异化评审优惠标准。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最高比例价格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投标,或大中型企业承接项目后向小微企业分包的,给予6%的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统一执行5%的价格扣除优惠。通过常态化高标准落实价格扣除评审机制。

包头市率先在自治区范围内取消政府采购一般项目投标保证金,大力推广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落实政府采购预付款政策,提高面向中小企业项目预付款比例。依托大数据推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实现线上投标、“不见面”交易,持续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成本。

持续推广“政采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打通“中标合同—信用融资”通道。中小企业凭借真实有效的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通过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模块,线上申请应收账款融资,简化审批流程,无需额外抵押担保,盘活企业应收账款。上半年,全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金额达4648.7万元,融资规模占采购合同金额的62%,融资平均利率低至3.4%,切实以低成本信贷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