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马金眈 通讯员张珂报道 记者近日从安徽省亳州市财政局获悉,该局坚持聚焦采购关键环节,构建“源头审核、过程严管、事后监督”全链条闭环监管机制,持续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在采购预算编制审核环节,亳州市财政局以“编全、编细、编实”为目标,严把采购预算“入口关”,要求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同步批复,凡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并细化到具体品目,做到应编尽编、编细编全编实。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提示》,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设置强制弹窗提示,为预算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提供清晰指引。为加强监管,亳州市财政局还建立了“支出科室初审+政府采购科复核”双重审核机制,重点把关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采购品目、资产配置标准、资金来源等内容。
在采购过程管控方面,亳州市财政局依托政府采购“徽采云”平台,对项目信息公开、采购文件编制、签订采购合同等关键环节实施“穿透式”监管。要求采购人年初预算安排的政府采购项目意向公开应与部门预算同步集中公开,凡未按时发布意向公开或采购公告的,取消相关项目,资金予以收回。常态化对全市各级政府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等情况进行抽查审查,督促县级财政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就要求相关部门立行立改。全面推行“徽采云”平台合同备案制,采购人原则上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严禁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加强对合同履约验收情况的抽查检查。目前已对3家未按采购文件签订合同、履约验收的采购人发出《监管提示函》责令整改,对4家弃标供应商作出行政处罚。
在事后监督方面,亳州市财政局创新处理采购矛盾纠纷,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建立纠纷调解机制,按照“平等自愿、合法合规”的原则,对当事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不清楚、采购文件内容理解存在偏差、政府采购程序不了解等情形进行纠纷调解。目前,亳州市财政局共成功调解政府采购纠纷16起,调解成功率达35%,有效化解矛盾。另外,定期组织培训,重点讲解新旧集采目录变化、质疑答复要点等内容,提升各方主体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和水平。持续指导县区财政部门规范投诉、举报、留言等工作处理流程。
此外,亳州市财政局还着力构建采购监管长效机制。在“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工作中,累计已对全市18家代理机构的320个项目进行核查,对5家单位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对5家企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还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印发文件,聚焦镇村小微项目“谁来干、怎么干、谁来管”的模糊地带,进一步明确乡镇、村级小微项目实施、管理权限,督促各县区政府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对小微项目加强管理。促进部门内控建设,将单位采购内控建设情况纳入年度财会监督重点内容,对内控机制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导致采购风险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其限时整改。今年在全市财会监督工作中,已对全市24个部门采购内控建设情况开展检查,将发现的相关问题反馈给采购单位,督促其进行修订完善。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