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袁瑞娟 通讯员后宗云报道 近日,辽宁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细化相关工作举措,压实各方责任,推进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规范化、常态化实施,积极推动远程异地评审提质扩面。
《通知》明确远程异地评审的适用范围与刚性要求。针对采购预算金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采购预算金额达到400万元及以上且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物业和安保项目,以及采购频次较高、本地评审专家资源紧缺的特定领域项目(如应用软件、教学仪器、教具、手术器械、助残器械、交通管理设备以及餐饮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等),要求原则上采用远程异地评审。此举旨在通过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有效破解优质评审专家资源地域分布不均的痛点,确保重大项目和专业项目获得高水平、高质量的评审保障。
《通知》提出,要强化代理机构服务管理,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要加强人员培训,熟练掌握流程、系统操作及应急处置工作。严格落实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拨付报酬,不得拖欠克扣,维护评审专家合法权益,调动专家参与评审的积极性。
为解决评审场地供需矛盾问题,《通知》明确,建立评标场地共享备案机制,鼓励政务主体和市场主体开放符合建设指引标准的评审场地,场地需满足音视频全程留痕、远程通讯、高速网络等硬件条件。符合条件的单位填报登记表并作出资质承诺后报送指定邮箱,相关场地信息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示。场地提供方将对场地不达标造成的问题和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通知》强调,要充分用好辽宁政府采购网数字化能力,发挥在线视讯、音视频归档及关键节点留痕等功能,实现评审全过程可追溯、可核查。市县财政部门要将远程异地评审纳入改革重点任务,切实履行远程异地评审统筹推进、监督管理职责,定期调度远程异地评审工作开展情况,确保规范有序推进。
“远程异地评审实现了评审专家的跨区域调配,能有效弥补基层评审专家资源短板,通过隔离评审减少‘人情干扰’,降低经营主体交易成本,提升政府采购的公正性。”辽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辽宁省将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数字化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开展。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