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贵州省省域内和跨省远程异地评标项目范围的通知》发布,划定省域内及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实施范围,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该通知自2026年6月10日起实施。
《通知》明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省域内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针对跨省远程评标,全省划定清晰规模标准:工程施工类单项合同估算价1亿元及以上、货物采购类2000万元及以上、勘察等服务类1000万元及以上项目,须开展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工程总承包发包项目中任意一项达到上述标准的,整个总承包发包实行跨省远程异地评标。
值得注意的是,技术复杂、专业性强、国家有特殊要求,对评标专家有特殊规定,及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项目,可以不实行远程异地评标。招标人需出具书面说明,确定中标人后,作为招标投标情况资料提交行政监督部门。
在职责分工方面,省发展改革委指导协调全省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市、县发改部门负责属地日常推进;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强化监管,定期研判不采取远程异地评标的书面说明;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好组织保障等工作提升远程异地评标综合服务保障能力。
来源:贵州日报天眼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