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郑杨报道 今年以来,甘肃省酒泉市财政局立足地方实际,持续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取得明显成效。2026年,市级共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预算4884万元,涉及项目197个,其中公共服务类1595.7万元、政府履职辅助类3288.3万元。
据悉,酒泉市财政局将制度建设贯穿政府购买服务全过程,先后印发《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市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常见问题清单》《市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等文件,从源头上厘清购买边界、划定行为红线。同步配套《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规程》《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规程》等制度文件,形成覆盖“目录—清单—评价”的闭环制度体系。指导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制定《乡镇(街道)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在养老、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细化三级以下目录,明确基层公共服务责任,回应群众需求,有效破解“谁来买”“向谁买”“买什么”等操作难题,推动社会治理服务重心向基层下沉。
同时,酒泉市财政局严格落实“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原则,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与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执行。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政府采购系统全面关联预算数据,按服务领域、承接主体分类采集支出数据,实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流程贯通。强化数据分析应用,定期梳理重点行业领域改革进展、典型案例及存在问题,不断提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政府购买服务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基层治理能力的提升和群众获得感的增强上。酒泉市财政局在指导目录编制上,突出“细”和“实”,在原有三级目录基础上进一步延伸细化,涵盖养老助残、就业帮扶、教育托育、医疗卫生、文体服务等重点领域。在推进落实上,紧盯目标任务,把握时间节点,及时向省财政厅报送工作进展和成效,确保各项改革任务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