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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自律 规范管理 促进协会健康发展

2008-09-24


    为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日前联合下发了《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改产业〔2008〕2351号)(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对此高度重视,为深入领会文件精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在9月22日上午召开的办公会上,协会常务副会长霍春林组织与会人员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认真学习和讨论。

    他要求,协会秘书处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实施意见》中所列的集中整治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四类问题,进行自查,并在日常工作中严加防范,杜绝四类问题的发生。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提出了我国现阶段行业协会改革的目标和具体任务,要求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改进监管,强化自律,完善政策,加强建设,发挥行业协会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实施意见》又明确提出要加快政府与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把应该由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行使的职能交给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并建立政府购买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的制度。这说明国家加强了对协会的扶持和培育,使协会的发展更适应市场化。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将紧紧抓住行业发展大好契机,加强自身建设,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增强会员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为招标投标行业的发展做点实实在在的事情,做一个政府认可、会员满意的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