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科学技术部等三部委 |
发文文号: | 国科发计[2009]]618号 |
法规类别: | |
地区: | |
颁布日期: | 2009-10-30 |
生效日期: | 2009-10-30 |
失效日期: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配套政策实施细则,推动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根据《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决定联合开展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2009年度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申报说明(见附件)的要求,认真做好产品申报、初审与推荐工作。 二、产品申报和推荐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以下简称“申报中心”)进行网上填报。有关要求及流程可登陆申报中心网站查看(program.most.gov.cn)。 三、产品申报的截止时间为 四、请各单位通过申报中心推荐产品的同时,将相关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国家科技评估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13层B1303,邮编100142)。 技术咨询:电 话 010-51292636、68529618、68528758 丁宇 电话 1351103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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