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湖北省建设厅 |
发文文号: | 鄂建函[2010]72号 |
法规类别: | |
地区: | |
颁布日期: | 2010-04-02 |
生效日期: | 2010-04-02 |
失效日期: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鄂政办发[2010]12号),切实解决当前建筑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规章,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度湖北省建筑市场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情况。
1、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了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审批制度,是否明确了资格资质申请受理人员、审查人员、审批领导的权限和责任,做到审批各环节可追溯管理;是否将行政审批事项(含审批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关、审批范围、办理期限、申请材料等内容)向社会公布;是否有效地进行了资格资质层级管理;是否按规定执行了行政审批公示公告制度;
2、是否按规定制定了资格资质的动态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了资格资质的动态管理;
3、是否按《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执业手册管理办法》(鄂建[2007]52号)发放、管理《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执业手册》。
(二)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建筑业企业的市场行为。
1、建设单位项目报建、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等手续是否合法、完备;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肢解工程、指定专业分包人、直接发包劳务作业或指定劳务分包人;是否支付工伤或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是否按规定取得了《执业手册》;机构、专职人员情况发生变更的,以及机构、人员的诚信行为奖励、处罚情况,招标代理机构是否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履行《执业手册》载明手续;代理项目情况是否在代理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送委托人签署评价意见,并送工程项目所在地县以上住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审核签章并署明审核日期;是否按规定执行了统计报表制度;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3、建筑业企业的总分包行为是否合法,总分包合同是否按规定到主管部门备案;外省进鄂企业是否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是否存在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接工程行为;总包企业与现场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间是否有合法的人事关系,项目经理(建造师)、主要管理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一致,在岗情况,各主要和特种工种工人持证上岗情况;总包企业直接用工的,是否直接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工伤保险;总包企业进行劳务分包的,劳务分包单位是否有资质,是否监管劳务分包、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以及考勤和工资发放、持证上岗情况;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否存在劳务纠纷、群体性事件;是否按规定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业余学校是否正常开展教学活动;有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况。
二、检查对象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建筑业施工企业。
三、检查方式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建筑市场管理的职责分工、权限,及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采取检查对象自查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在各地自查基础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分赴17个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进行抽查。检查组听取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情况汇报,查阅管理资料;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驻地、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每地抽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不少于2家,建筑工程施工现场3至5个。
3、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受检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建筑业施工企业(含总包、分包企业)须按检查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备查(见附件一)。
4、各检查组在全部活动结束后填写专项检查记录表(见附件二)。
四、检查安排
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2010年4月10日至5月10日,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建筑市场进行自查、小结。自查方式由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2、第二阶段为抽查阶段。2010年5月10日至6月10日省建管局分组抽查。检查组组成、具体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3、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省建管局组织分析建筑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通报专项检查情况,纠正各地主管部门不当行为,依法处理建筑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其他事项
1、参加检查人员应严格按照廉政要求公正办事。
2、有关事宜请与省建管局建筑市场管理处联系,联系人:杨武,电话:027—87821153,传真027-87824421。
附件:
1、备查资料目录.doc
2、《2010年度湖北省建筑市场专项检查记录表.doc》
二○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