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中的大临等工程进行招投标的通知

发文单位: 铁道部
发文文号: 2002年铁路电报400号
法规类别:
地区:
颁布日期: 2002-08-24
生效日期: 2002-08-24
失效日期: 2010-12-01
 

对关于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中的大临等工程进行招投标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在执法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个别建设单位对应纳人招投标的工程,如:三电迁改、永临结合、喷播植草等工程,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与《招标投标法》的精神相悖。为此,现对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中的大临等工程进行招投标通知如下:
    1、根据国家计委2000年第3号令,对达到规模条件标准的三电迁改、永临结合、临时通信、便道、便线、便桥、喷播植草、公跨铁等工程要纳入招投标范围,可单独划分标段,或列入相应的土建、四电标段,与站前、站后工程同时进行招标。
    2、特殊情况经部招标办同意后可单独招标。



                                          二OO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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