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可作为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的通知

发文单位: 冀建招
发文文号: 冀建招办[2002]20号
法规类别:
地区:
颁布日期: 2002-08-07
生效日期: 2002-08-07
失效日期:
 

关于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可作为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的通知

各市招标办、交易中心、华油招标办:

  200287,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将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招标公告栏目作为《中国建设报》发布招标公告电子版的通知》决定,将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的招标公告栏目作为《中国建设报》发布招标公告的电子版,可以发布招标公告。

  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是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的河北省分中心,负责河北省工程信息、地方政策法规等信息的采集与上传,现已成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合法媒体。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关于发布招标公告的有关要求,全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应当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然后上传至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

  请各市招标办、交易中心接到本通知后,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反馈省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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