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
发文文号: | 津采购办【2005】6号 |
法规类别: | |
地区: | |
颁布日期: | 2005-08-26 |
生效日期: | 2005-08-26 |
失效日期: |
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了明确委托代理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政府采购委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制定的《天津市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范本)》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范本)》
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