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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东北内蒙古重点林区森林防火应急装备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08-18  浏览量  912次

 

 

发改农经〔2017〕1422号

 

国家林业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装备实施方案〉的函》(林函规字〔2017〕82号)、《关于再次报请审批〈东北、内蒙古重点林区森林防火应急装备实施方案〉的函》(林函规字〔2017〕99号)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尽快提升东北、内蒙古重点林区森林火灾防控能力,着力补好兵力投送、物资给养运送方面的短板,原则同意所报《东北、内蒙古重点林区森林防火应急装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建设内容为紧急购置全地形森林消防车30台,其中3吨全地形森林消防车26台,5吨全地形森林消防车4台,估算总投资958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投资全部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

  三、请你局进一步完善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标准、规模和内容,项目建设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等制度,并切实落实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维护经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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