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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投标不足三个如何认定是否具有竞争性(09案例4.39)
作者:ly7711
题目:有效投标不足三个如何认定是否具有竞争性(09案例4.39)
MAIL:ly7261720@126.com
IP地址:125.106.159.*
09案例4.39对两个项目均出现一个有效投标人时,作出两个不同的结论,一个认为具有竞争性,一个认为不具竞争性,请问老师,评委认定的依据是什么,是不是他们的投标报价,还是其它因素,我们在工作中也会碰到类似问题,评审后剩下两家,报价还没有开,评委对是否继续开标有不同意见,到底如何判断是否具有竞争性?
2010-05-25 10: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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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子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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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徽老徐
题目:
安徽老徐的答复(供参考,欢迎指正)
MAIL:xuying78@163.com
IP地址:58.243.38.*
经评审,若出现一个有限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还具有竞争性的标准问题,是值得探讨的,我在招标代理工作中也也遇到过这样的问题。
首先,需阐明一点的是,无论评标委员会对是否具有竞争性的结论如何,只要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均为合法有效;
第二,评委的判断理由的依据是什么呢?如果招标文件有详细规定,那么就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若没有详细规定就应该依据国家对投标报价组成规则、投标报价及子目是否齐全、合理科学、客观,是否有严重不合理和不平衡报价、投标报价是否超过投资概算或投标限价,投标文件编制完备性、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等方面对有效投标人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要求,就应该判定为具有竞争性(因为所谓的有效也是通过竞争和评审得出的结论)。
2010-05-28 09: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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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子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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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y7711
题目:
感谢徐老师对问题的答复
MAIL:ly7261720@126.com
IP地址:125.106.159.*
通过对徐老师答复的理解,我发现在我们原来的评标工作中的一些做法欠妥,我们平常开标一般都对资信技术标进行评审,当发现只有不到三家有效标时,一些评委就以有效投标不足三家为由,结束评标,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其实这时候连报价标都没有开启,报价都不知道,就全部否决了,自己也认为这样做欠妥,但也找不出说服的理由.
2010-05-28 17: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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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子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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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徽老徐
题目:
补充答复(供参考,欢迎指正)
MAIL:xuying78@163.com
IP地址:58.243.35.*
谈不上感谢,其实,我也是从中得到启发,也是不断提高自身认知的过程。根据您上述的说明,你们采用的是先开评技术标,后开评商务标的程序做法。国家相关规定没有限制这种方法,所以也是可行的;但因评标委员会判定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没有竞争性而废除所有投标,就不再开唱商务标的做法是违法违规的。因为,按照招投标法的规定:所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接受的投标文件均应予以拆封唱标。
若发生了您所说的情况,可在开唱商务标后,当众宣布因有效投标不足三家而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依法重新招标或采用主管部门同意的其它采购方式。
2010-05-31 0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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