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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过度发展部门集采将增大监管成本(二)
作者:zhxh
题目:过度发展部门集采将增大监管成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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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采仍处于初级阶段

  “欧美国家的政府采购发展进程,大部分呈‘分散、集中、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态势。刚开始由分散到集中,是为了形成规模优势、防治腐败、节约财政资金,拥有了一定基础后开始发挥政策功能。在操作模式成熟、法制环境完备的适当时机,再根据实际需要慢慢降低集中程度。” 国际关系学院公共市场与政府采购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吕汉阳说,“我国目前政府采购进程仍处于初级阶段,也就是由分散到集中的阶段。2009年4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35号文’提出了七个‘坚持’,其中之一为‘坚持应采尽采”,再一次明确了‘大集中’仍是我国的主要采购模式。”

  吕汉阳认为,在没有严格制度规范的前提下过多成立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将可能为部门集中采购机构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能、地位之争埋下隐患。一旦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范围慢慢萎缩,部门集中采购项目逐渐增多,在我国政府采购集中度还不尽如人意的情况下,三个发展阶段中的“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阶段会提早到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管模式由“点对点”变为“点对面”,不仅监管成本加大,不规范操作的几率增加,还不利于实现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之初的一系列目标。

  “我们研究认为,我国政府采购要达到‘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阶段至少还需要20年,在此之前,我们必须控制节奏,掌握好制度改革发展进程的‘度’。”吕汉阳说。


  发贴时间2010-07-03 11: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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