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easren 题目:投标资格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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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拟建一项基础设施工程自用,各项招标条件具备,同时我单位具有该工程施工资质,因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同意我单位采用自建自用方式,要求我单位邀请招标发包。我单位是否可以作为一个投标人参与竞争?
按照发改委03号令中 “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我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否可以参加投标?
2010-08-04 10:25: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