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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建设部标准文件讨论问题三:投标价低于成本是否可以评审出来?
作者:mlf
题目:建设部标准文件讨论问题三:投标价低于成本是否可以评审出来?
MAIL:lfm@ctba.org.cn
IP地址:124.42.38.*


    建设部于今年6月份颁布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对国家九部委《标准文件》的一些内容进行了细化,但其中也有一些内容需研究。这里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将就该标准文件陆续提出一些讨论问题,欢迎大家参与,以便业内用好这份标准文件。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毛林繁

    建设部标准文件中给出了详细的“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出发点是解决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评审问题,要求依据:
    (1)    招标文件;
    (2)    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如果有);
    (3)    施工组织设计;
    (4)    投标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    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如果有);
    (6)    工程所在地市场价格水平;
    (7)    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定额或投标人企业定额;
    (8)    经审计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
    (9)    投标人所附其他证明资料;
    (10)   法律法规允许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参考依据等进行评审。
     这里有两个问题:
     (1)是否不允许投标人进行综合竞争?比如要求评标委员会修正其分项报价、不平衡报价,修正其利润率?
     (2)修正后的结果,按照文件中的规定:
     如果最终差额Δ2(代数值)小于或等于投标人的利润额,则表明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
     如果最终差额Δ2是正值且大于(不含等于)投标人报价中的利润额,则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本章第3.2.2(综合评估法为3.2.4)项的规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其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这里所说“成本”是否与法律精神一致?按照这里的判定低于成本价就一定低于投标个别人成本吗?
    (3)这种方法实际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请大家发表意见。



  发贴时间2010-08-30 12:46:53 
 ** 贴子回复

作者:laoluo1979
题目:回复:建设部标准文件讨论问题三:投标价低于成本是否可以评审出来?
MAIL:laoluode@163.com
IP地址:125.119.113.*




不可行,因为现在是市场经济,成本的判定我认为主要是(6)工程所在地市场价格水平,市场的价格水平取决与供需关系,不如说土石方填方工程招标,有些A投标单位需要外购土方,而有些B投标单位在该单位的其他工地上刚好有需要外运的土方,那么B投标单位的投标价格肯定要低于A投标单位的投标价格,有可能B投标单位的投标价格也会低于成本价,但是实际上B投标单位还是有利可图的,如果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其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那么一是提高了中标价格,二是浪费了可利用的资源,三是违背了市场竞争原则。





  发贴时间2010-10-19 1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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