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您,guest搜索 登陆 注销  

 

发表一个新主题       浏览上一篇主题     浏览下一篇主题
 * 贴子主题: 本人刚经历的一个“废标”情形,是否合理
作者:wushunyong
题目:本人刚经历的一个“废标”情形,是否合理
MAIL:wushunyong@163.com
IP地址:220.178.26.*


本人参与的某个设备招标项目,要求如下:

该设备的制造商应具有20年以上的制造资历。

我选用了A公司的产品去投标,A公司为国外企业,其设备制造年限超过20年,其2000年在国内设立独资厂B生产该设备,现在我的标书里只放了B的授权,产地写的也是国内,那么我的标书是否为实质性不满足该要求呢?

我个人认为B既然是A在国内设立的独资厂,那么B对A的生产资历是应该继承的,总不能说一个人在国外做了十年的厨师,在国内做一年的厨师,就说这个人只有一年的厨师经验吧。

据朋友讲国审曾经出现这样的投诉案例,并对此类情况专门下发了文件,请问哪位高人可以提供。万分感谢。

 

另外我还想问:

1)如果招标要求供货期为十八个月,投标时响应为六个月,这属于商务偏离,是否为实质性不响应。
2)某项目A的设计单位是B设计院,B在施工单位C有股份,那么C是否有权去参与A项目的竞争。个人认为有失公平性!



  发贴时间2011-01-17 11:03:24 
 ** 贴子回复

作者:jipsy
题目:回复
MAIL:jipsy@126.com
IP地址:113.112.195.*




1、关于b公司是否满足20年以上制造经历的问题。个人认为b公司不满足该条件。理由是a和b公司都是独立法人资格,只存在投资关系,相关业绩、人员、资质等均不存在继承管理,可以从父亲和儿子的角度去理解。但如果b公司是a公司设立的分公司,那就不一样了,b公司的法律行为其责任由总公司a承担,b可以承继a的相关业绩和资质。
2、投标响应期明显优于招标要求,属于实质响应,除非招标文件明确要求不能提前。
3、c不可以参加投标,国家相关规定都有讲到。因为c参与投标,他对项目信息了解程度超过其他投标人,可能造成不公平竞争。
以上供参考。






  发贴时间2011-01-17 11:53:37 
 ** 贴子回复

作者:wushunyong
题目:回复
MAIL:wushunyong@163.com
IP地址:220.178.26.*




但是像这样的情况是比较多的,比如说德国KSB,它现在在上海工厂的一些水泵生产是从欧洲工厂搬过来的,不能说搬过来以后之前的生产资历就抹杀了。
而且往往国外很多企业在中国设厂后,在全球其他地方就停产了,那么它的生产资历难道从新设厂的时候算起?
实际上这些企业是将原有的生产线和技术力量搬迁来了,如果不算,是否太不合理了?







  发贴时间2011-01-17 13:39:15 
 ** 贴子回复

作者:wushunyong
题目:回复
MAIL:wushunyong@163.com
IP地址:220.178.26.*




有哪位大侠知道不知道有类似的案例或者相关文件,据说上世纪8、90年代曾经吵过,后来有过类似的判罚是承认的。
感谢哪位大侠能帮忙提供一下。






  发贴时间2011-01-17 13:42:35 
 ** 贴子回复

作者:gzztitc
题目:参考意见
MAIL:gzztitc@163.com
IP地址:117.11.149.*




对网友“关于进口设备制造资历的“废标”理由是否成立! ”问题的看法

个人看法,简述如下:

第一,关于设备制造厂的“资历”问题;

【该设备的制造商应具有20年以上的制造资历】

我个人的看法,是这样的提法没有依据。

一般的讲,设备类别的,如果按照财务“折旧年限”计算,都有统一的要求,不少设备是20年。如果按照技术更新导致的“技术生命周期”来看,不同的设备有着不同的周期。

比如,20年前,做计算机的,可能还是386,运行windows 31,显示器也是传统的显像管式的。没有液晶。你能说,没有20年的生产经验的计算机制造厂就不行吗?

再比如,目前修建地铁常用的“盾构机”;而20年前,也许普遍的还是“挖沟盖盖”的办法。你能说,制造盾构机的年限也必须有20年吗?

许多年前,国内流行的中央空调,多半是水冷式的。如今,越来越多的“多联式”(日式)中央空调,你能要求制造厂都必须生产20年以上吗?

……  ……

第二、对企业资格的认可:

按照楼主的叙述,【A公司为国外企业】,那表明:其为依照国外某国法律建立的,国外企业。而【B既然是A在国内设立的独资厂】,则表明:B公司是依据我国法律,在中国登记注册的企业,也可以说是中国的企业。

在不同的招标情况下,对待是不同的。国内的招标,一般是允许在中国登记注册的企业,以其在中国制造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其报价,也是人民币。

而国际招标,一般是面向与我国有正常往来国家和地区的招标投标。对国外企业,允许以其在国外生产的产品投标。也允许中国的企业参加投标。

其报价一般是外币。中国企业的报价,还是人民币.

在商务部颁布的国际招标范本中,其报价是分别按照两种要求的格式填写。

这种对企业资格的认可,与楼主说的对外资企业技术能力的相信,不是一回事。

第三,对具体问题的看法

如果楼主所说基本属实,我个人处理这样的问题,也会认为是不合格的。

最后,关于交货期,不是提前就好,更不是越提前越好。理由很简单:设备采购只是过工程的一部分,如果,买方是搬迁,新建厂房,你比计划提前交货,而厂房尚未建好,货物哪里存放?露天堆放,不顾日晒雨淋?还是花钱租房存放?

这方面往往有一定的允许偏差,超出即被认为不合格,在偏差之内,可能要计算偏差导致的费用。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欢迎到中国国际招标网社区注册,争取更多的网友帮助你分析和解答。






  发贴时间2011-01-18 10:53:47 

登录后对本帖子进行回复!
谁可以发表? 所有注册会员均可以发表和回复主题!
主题标题  不得超过 40 个字
输入验证码      请输入图片中数字    
帖子中最多包含 4000 个字符

      

 



程序版权所有: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本论坛主要用于方便工作交流和沟通,请勿作他用
论坛中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