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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好事
作者:hhy2001002
题目:好事
MAIL:hhy20010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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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草案)>>出台了!!好事!

  发贴时间2011-12-01 08: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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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hy2001002
题目:
MAIL:hhy2001002@163.com
IP地址:222.184.88.*




快了!终于要来了!





  发贴时间2011-12-01 08: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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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qlqm
题目:国务院通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草案等四法规
MAIL:1310360899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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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11月23日、30日分别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草案)》等四部行政法规。

  此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草案)》和《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草案)》,针对当前招标投标领域一些项目规避招标或者搞“明招暗定”的虚假招标、有的领导干部利用权力插手干预招标投标、当事人互相串通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细化完善了保障公开公平公正、预防和惩治腐败、维护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的规定。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范围。凡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外,都应当公开招标。

  二是充实细化了防止虚假招标的规定。禁止以不合理条件和不规范的资格审查办法限制、排斥投标人。不得对不同的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审查和中标条件,不得以特定业绩、奖项作为中标条件,不得限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供应商等。

  三是完善了评标委员会成员选取和规范评标行为的规定。除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特殊招标项目外,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国家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选取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及个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处以罚款、取消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进一步明确了防止招标人与中标人串通搞权钱交易的规定。招标结束后依法订立的合同,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五是强化了禁止利用权力干预、操纵招标投标的规定。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违反规定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是完善了防止和严惩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的规定。有这些行为的,中标无效,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直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草案还规定了招标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完善了对招标投标的行政监督规定。







  发贴时间2011-12-01 08: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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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hy2001002
题目:好!
MAIL:hhy2001002@163.com
IP地址:222.184.88.*




关注:第六条!职业资格制度.





  发贴时间2011-12-01 09: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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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会飞的蜗牛
题目:热烈祝贺条例通过原则性审议
MAIL:shenjun681009@126.com
IP地址:218.107.248.*




热烈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草案)》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中获得原则性通过!这是所有招标师的福音,也是招标投标行业的福音!





  发贴时间2011-12-01 1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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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790036354
题目:幸亏有这个小尾巴
MAIL:790036354@qq.com
IP地址:117.68.53.*




草案还规定了招标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完善了对招标投标的行政监督规定。







  发贴时间2011-12-01 10: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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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huanminghao
题目:好的,终于通过了
MAIL:chuanminghao@sina.com
IP地址:58.57.77.*




好啊,赶快出台可操作的实施办法,推动招标师职业资格过渡,提高招标的行业水平





  发贴时间2011-12-01 11: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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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hy2001002
题目:
MAIL:hhy2001002@163.com
IP地址:222.184.88.*




证书有用了,呵呵,价格不低哦!





  发贴时间2011-12-01 11: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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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hy2001002
题目:不用急了
MAIL:hhy2001002@163.com
IP地址:222.184.88.*




 为规范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行为,提高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素质,加强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国家于2009年开始实施了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经过三年的考试,已有18318人取得了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今年的考试阅卷工作还在紧张的进行中。实践证明,招标投标行业通过建立和实施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有效地提高了招标采购专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强化了职业自律意识和自律责任,规范了职业行为。招标师考试已做好了从水平考试向职业资格转变的时机和条件。






  发贴时间2011-12-01 11: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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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wczjd
题目:仓天,大地,终于有希望了
MAIL:xwczjd@163.com
IP地址:218.28.50.*




仓天,大地,终于有希望了





  发贴时间2011-12-01 15: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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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hy2001002
题目:
MAIL:hhy2001002@163.com
IP地址:222.184.88.*




好事多磨,在家也不要把事情想的太简单!





  发贴时间2011-12-02 09:5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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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sxn
题目:招标师制度落实问题
MAIL:cszhbb@163.com
IP地址:221.2.108.*




条例<草案>出台了,确实可喜可贺,但到什么时间才能具体实施呢?





  发贴时间2011-12-05 10: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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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hy2001002
题目:
MAIL:hhy2001002@163.com
IP地址:222.184.88.*




正常情况下,草案到正式出台一般时间不会太常!耐心等待,这么长时间都等了,还在乎多等一会吗!!呼吁,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发贴时间2011-12-05 15: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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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hy2001002
题目:2012.1.1
MAIL:hhy2001002@163.com
IP地址:222.184.88.*




同意!





  发贴时间2011-12-05 15: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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