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您,guest搜索 登陆 注销  

 

发表一个新主题       浏览上一篇主题     浏览下一篇主题
 * 贴子主题: 开标结束后哪些内容可以当场公示
作者:lrzb
题目:开标结束后哪些内容可以当场公示
MAIL:axc1975@163.com
IP地址:112.250.190.*


开标评标会议结束后,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单位的项目,哪些内容可以当场予以公示?
如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技术标编号、技术标判零分、业绩得分、其他因素得分等。哪些属于投标单位商业机密,有无法律依据?

  发贴时间2012-06-01 15:19:03 
 ** 贴子回复

作者:安徽老徐
题目:安徽老徐的答复
MAIL:xuying78@163.com
IP地址:220.178.82.*




    依据国家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2]61号)第六条的规定: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中标候选人公示制度,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有形市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预审的结果;唱标记录;投标文件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废标原因及其依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评分;中标价和中标价中包括的暂估价、暂列金额等。








  发贴时间2012-06-04 14:03:55 
 ** 贴子回复

作者:lrzb
题目:住建部《关于...指导意见》第六条是否与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四条相悖?
MAIL:axc1975@163.com
IP地址:112.250.189.*




依据国家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2]61号)第六条的规定: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中标候选人公示制度,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有形市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预审的结果;唱标记录;投标文件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废标原因及其依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评分;中标价和中标价中包括的暂估价、暂列金额等。

但这个指导意见是否与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四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相违背?






  发贴时间2012-06-06 08:33:26 
 ** 贴子回复

作者:安徽老徐
题目:安徽老徐的答复
MAIL:xuying78@163.com
IP地址:220.178.82.*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2]61号)第六条的规定,公示内容是针对“结果”的;
   招投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不可以公布或透露的是:评标的过程和细节;
   请注意两者含义的区别,不要混淆了。
   







  发贴时间2012-06-07 08:46:30 

登录后对本帖子进行回复!
谁可以发表? 所有注册会员均可以发表和回复主题!
主题标题  不得超过 40 个字
输入验证码      请输入图片中数字    
帖子中最多包含 4000 个字符

      

 



程序版权所有: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本论坛主要用于方便工作交流和沟通,请勿作他用
论坛中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