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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例规定公示中标候选人问题
作者:李安傅
题目:条例规定公示中标候选人问题
MAIL:4101681961@163.com
IP地址:219.135.214.*
条例第五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请问公示的平台有没有相关规定?是不是也是发招标公告的“三报一网”?
2012-06-04 1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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