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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建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就招投标流程制定细则2
作者:guest
题目:建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就招投标流程制定细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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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余以军建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就招投标流程制定细则2

[承接上篇,流程图如果不显示请发邮件至ZIZAI999@126.COM索取]
第四阶段:编制招标文件。
政策方向:招(投)标师负责,08年全国强制实施

主要规定、政策、规则:

1、 国办发56号文件规定:由协会维护招投标活动秩序。协会则委托“招投标师”对其编制的招标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自律性负责;
2、 国家发改委:08年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并在条件成熟时将其纳入执业准入制度,实行执业资格注册认证,持证上岗。07年完成准备工作。















第五阶段: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

主要规定和规则

01、《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发布。只要在省或者国家指定的任何一个媒介刊登就可以了,比如网络。下一步,国家还要构筑全国统一的招标信息发布平台。
02、 施行邀请招标的应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书。
03、 免费发布招标信息原则。

公开招标的该阶段流程图


























邀请招标的,在该阶段的工作流程图

主要规定:
01、《招标投标法》规定:邀请招标应当向三个以上单位发出投标邀请,被邀请的应该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
02、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03、国家要求通过行业自律维护招投标活动秩序,并建立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统一的招投标信用评价机制。









第六阶段: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主要规定
01、招标人可以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02、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流程图













第七阶段: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备注:
   目前业主资格预审的弊端较大,对此争议也较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业界可以讨论制定资格预审的行为准则和技术规范,从而消除相关矛盾和弊端。



第八阶段:编制、发放招标文件






















第九阶段: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工程、服务]




















第十阶段:必要时的答疑会


















第十一阶段:编制、送达投标文件





















第十二阶段:开标






第十三阶段:组建评标委员会











第十四阶段:评标

















第十五阶段: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以及备案










第十六阶段:发出 中标通知书









第十七阶段:签署合同


















  发贴时间2007-02-25 21:09:47 
 ** 贴子回复

作者:guest
题目:好文
MAIL:gu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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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见地。





  发贴时间2007-02-28 07: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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