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dldxds 题目:多标段招标时,投标意向的设定是否合符合法规?
MAIL:gdldxds@126.com IP地址:112.91.232.*
|
|
请问专家,如果有多标段招标时,是否可以让设立投标意向,让投标单位投自己想要的标段呢?
例如这样的设定“根据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名,依次配对投标单位投标标段意愿顺序,得到中标推荐方案。举例,有A、B、C、D、E,5家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名次分别为A、B、C、D、E,其中A的投标标段意愿为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一、标段四,B的投标标段意愿为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一,C的投标标段意愿为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D的投标标段意愿为标段二、标段一、标段四、标段三,则最后形成中标推荐方案为:A作为标段二第一中标候选人、B作为标段三第一中标候选人、C作为标段一第一中标候选人、D作为标段四第一中标候选人,E作为所有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
请专家指点,谢谢!
2012-12-07 19:4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