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开标会议上有异议如何处理的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16.132.*
|
|
看了你的提问,觉得你们把开标和评标两个不同的程序,混合在一起了,因此就决定了你们的做法从头到尾都是违反法律法规的。
1、开标会议上只宣读投标人的报价、工期、质量承诺等,属于开标有关问题可以在现场提出,属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问题,是不能在开标会议上提出的,即使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也不作任何回答!
2、开标会后进入评标阶段,依据《招标投标法》评标是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的。而你们却在开标现场就评起标来,使人费解!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某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定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标(废标)处理时,是保密的,是不能宣布的!依据《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只有在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进行3天公示时,在公示期间投标人可以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3.1.21.
2013-01-21 22:1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