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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采购服务,可以再分包吗?另外分包方与承包方需要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吗?
作者:yangxiande
题目:政府采购服务,可以再分包吗?另外分包方与承包方需要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吗?
MAIL:xiandeyang@126.com
IP地址:1.202.150.*
政府采购服务,分包方要与承包方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吗?分包方可以将服务再分包吗?
求教。谢谢!
2013-07-29 10: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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