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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子主题
: 关于货物采购合同条款关于供货价格的咨询
作者:wangyt296
题目:关于货物采购合同条款关于供货价格的咨询
MAIL:wyt_mail@163.com
IP地址:119.35.30.*
各位老师好!
有一个单位采购车辆轮胎,合同期限签2年.在标书文件中价格评比标准比例比较大.但是在合同中又约定了,如在供货过程中,市场价格出现了较大波动(超过10%),中标人可以提出价格调整申请,招标人同意后可以调整供货价格.请问这样可以吗?
2013-12-17 22:34:03
**
贴子回复
:
作者:
在线专家2
题目:
关于物价波动的调整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19.232.*
对于合同期限2年的招标项目进行物价波动调整是明智的,因为任何投标人对2年物价水平是不可能预见的。而且物价波动直接影响成本,为使投标人报价真实(即水分较少)合同规定进行物价波动调整是明智的做法,应以鼓励!但是你们规定波动超过10%才予调整,其标准过大。这种情况下投标人摊入过大价格,不易中标,摊入少,则要承担较大风险,这是不利于合同的实施。应说明的是,就是你们那样做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你们是否也可以这样规定:
1.合同开始至六个月内不进行调整,也就是说允许投标人将近半年的物价上涨,摊入投标报价中去。当然也可以不做这个时间限制;
2.半年以后以每期支付价款时的物价指数÷投标截止前一个月的物价指数,其商再乘以结算额等于实际支付价。比如支付价款时的物价指数为1.01,投标截止前一个月的物价指数为1.00,其商为1.01,再乘以该期支付价,即为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格。这样做投标人在物价波动上的风险就没有了,可以更精心完成合同任务!
补充说明:(1)物价指数(用轮胎或者橡胶都是可以的)也可以用当时的价格替代;(2)无论是物价指数还是价格,都应是国家或省或市物价部门提供的。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3.12.18.
2013-12-18 16:13:09
**
贴子回复
:
作者:
wangyt296
题目:
非常感谢唐老师的热心回复!
MAIL:wyt_mail@163.com
IP地址:113.105.0.*
您的意见非常有价值,谢谢您!
2013-12-20 1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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