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ohsu 题目:请教唐老师等各位老师-关于机电国际招标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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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下各位老师
国际机电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招标。招标文件第二次技术指标要求的废标条款中,除了不满足“★”导致废标外,文件增加了一条废标要求如下:
投标文件中技术指标加“▲”号的,投标文件对这些条款的不满足也将导致废标。对于加“▲”号的指标,投标文件需要提供技术响应材料(技术响应材料为技术偏离度表或者技术描述或者专家认可的技术材料,并不要求为制造商公开发行的印刷材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而在评标过程中,专家组仅以投标文件自己描述的“▲”号指标是否满足来确定是否技术评议不合格。
请教下,我认为这是故意曲解或者违反国际机电招标实施细则的做法,请问下这种做法是否能有法律依据,或者说是否合法。
谢谢。
2014-03-10 17:53: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