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yeon
题目: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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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3号令:附件 1
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关于抓紧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法规[2008]938 号)
其中938号文件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广电总局联合编制的《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标准文件》)已于2007年11月1日发布,于2008年5月1日起执行。按照九部委《关于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法规[2007]3419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发展改革系统试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废止938号文件,2007-3419号文是否还继续执行?也就是07版范本文件是否继续执行?
那么废止938号文件最主要的意思的“每三个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标准文件》编制工作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吗?
关键问题07版范本招标文件是否继续执行?如果废止,12月以上工期招标项目用什么范本文件?
2014-03-12 08: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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