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发出中标通知后发现招标文件有问题的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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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未签订合同,所以招标并未结束。由于中标人是依据错误的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价格,如果有能力承受,就只能依此履行承诺;如果不能承受,只能向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终止招标,并重新招标。由于已经发出中标通知书,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当法律责任。”所以招标人应承担法律责任,即民事赔偿责任。也就是说给中标人造成的所有损失予以赔偿。如果已经签订合同,就应按合同条款规定的终止合同条款处理,索赔损失将包括利润损失。这时赔偿款额就要大的多。所以应在未签订合同之前,尽快处理完毕,以防损失过大!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4.6.18.
2014-06-18 2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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