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同在一个招标项目投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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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母公司的兄弟单位之间是有管理关系的,因此依据此条款,他们是不能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所以招标文件设置这样的规定,是符合法律法规的。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4.6.18.
2014-06-18 21: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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