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投标材料价格低于控制价时中标后如何保证质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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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本人不属于城建系统的工作人员,因此不熟悉:“2013清单计价规范”,如果该规范不允许投标总价优惠,是不符合投标惯例的。因为“投标总价优惠”是投标人报价策略和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自由,是不能给与限制!不知他们为何作这样的规定。
至于如何在投标材料价格低于控制价时保证质量问题,我认为首先应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中对投标人使用的(按120元/㎡地面瓷砖)材料规格和质量标准必须有详尽的规定,中标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人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并由监理工程师进行严格控制。如果使用劣质材料,即不符合规定时,应要求承包人进行返工处理!否则是属于监理工程师失职和承包人的质量事故。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4.9.24.
2014-09-24 09: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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