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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建造师资格证造假通过了资格预审,请问资格预审委员会专家应承担什么责任?
作者:djkqj
题目:建造师资格证造假通过了资格预审,请问资格预审委员会专家应承担什么责任?
MAIL:690336020@qq.com
IP地址:111.180.177.*


请问:1、投标人

  发贴时间2014-09-25 14:07:30 
 ** 贴子回复

作者:djkqj
题目:问题内容补充
MAIL:690336020@qq.com
IP地址:111.180.177.*




唐老师:您好!
具体问题是这样的:投标人凭假建造师证(原件)在招投标管理中心顺利地购买了资格预审文件后,编制了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格预审委员会专家组在资格预审时没有发现该建造师资格证造假,从而使该投标人又顺利的通过了资格预审。该企业又参与了正式的投标活动,但没有中标。事后有人进行举报该企业在资格预审时建造师涉嫌造假,请问资格预审委员会专家组专家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假证的甄别是否有专家委员会负责?






  发贴时间2014-09-25 14:23:53 
 ** 贴子回复

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19.233.*




  我个人认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以及各种证件的真伪,是不可能由资格预审的评审委员会和评标委员会负责核实的!这项工作应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调查、核实和取证。因此出现建造师凭证造假,投标人应承担直接责任,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失职责任!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4.9.26.






  发贴时间2014-09-26 20:27:11 
 ** 贴子回复

作者:djkqj
题目:再次请教唐老师
MAIL:690336020@qq.com
IP地址:111.180.177.*




首先感谢唐老师百忙中对我的疑问的解答。想再次请教唐老师: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以及各种证件的真伪,是不可能由资格预审的评审委员会和评标委员会负责核实的!这项工作应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调查、核实和取证。因此出现建造师凭证造假,投标人应承担直接责任,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失职责任!”有没有法律和法规的依据?
2、湖北省招投标监督局有文件(《关于印发省级招投标市场资格证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鄂招标局【2011】26号))要求省级建设工程在开标前或资格预审前由招标局进行审查(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在市场管理处内成立资格证件审查室,负责投标人备案登记和资格证件审查验证工作,出具验证意见。)我提出的这个问题所在地在湖北省丹江口市,有关部门正在对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人和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进行调查处理,而对其他部门和人员没有调查,这样是否有法律、法规的依据?






  发贴时间2014-09-27 16:17:52 
 ** 贴子回复

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再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19.233.*




  首先应明确投标人提供了“假建造师证”是违反《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因此投标人应承担直接责任。另外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应是真实的,不能提供虚假文件和资料。那么这些资料的真伪由谁核实呢?依据常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是负责招标工作,以及接受文件的人。如果招标人自行招标就由其核实文件的真伪;如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招标,就应由其核实文件真伪。这是他们职责。这无具体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可能规定那么详细。资格评审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时间有限,不可能由他们去核实文件真伪,他们既无时间,也无能力去核实。他们是依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真实文件评审。所以你们查错了对象!
  另外你省招投标监督局负责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的规定,是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性文件的规定,这些文件规定:“资格预审是通过招标人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评定”;“资格后审是通过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评定”,没有那个法律和法规规定“由招标局评审”。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4.9.28.






  发贴时间2014-09-28 21:05:59 
 ** 贴子回复

作者:陈三公
题目:虚假证件的审查问题
MAIL:chenping87633901@163.com
IP地址:221.201.97.*




    唐老师的回答非常正确。按照《招标条例》的规定,资格预审只能由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投标人的证件也就只能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当地招标监督局没有法律授权可以对投标人的证件进行审查。
    至于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如何对证件进行审查,应在招标文件中约定。除了对纸制证件进行审查鉴别外,如果需要进行网上查证的,应给专家提供查证需要的设备和条件。
    投标人造假只能由造假的人承担责任,其它人不应承担责任。






  发贴时间2014-09-29 14:41:19 
 ** 贴子回复

作者:djkqj
题目:建造师造假的审查问题
MAIL:690336020@qq.com
IP地址:111.180.133.*




感谢唐老师的解答和陈三公的回复。谢谢!
对此问题我再解释一下:我们这里资格预审时要求投标人必须要提供所有原件供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问题是证件的真假有谁负责甄别?资格审查委员会没有审查出建造师的真假,在法律、法规上有什么责任?
我是当时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负责人,纪委已对我进行了近一周的调查,又是情况说明,又是笔录,搞的我身心疲惫,纪委办案人员说他们有最新的关于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认定就是我们的责任,我找谁说理去?






  发贴时间2014-09-30 00:26:31 
 ** 贴子回复

作者:djkqj
题目:建造师证件的审查
MAIL:690336020@qq.com
IP地址:111.180.133.*




关于省级建设工程招投标投标人资格证件审查的通知 
鄂建交【2011】04号

关于省级建设工程招投标投标人
资格证件审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遏制串标围标、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根据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省级招投标市场资格证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鄂招标局【2011】26号)要求,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中心拟从2011年7月1日起(招标文件开始载明要求起始时间),建立“居民身份证甄别系统”,对投标人相关证件进行验证和核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1年7月1日起,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进行验证和核查;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对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特种经营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拟派人员基本身份及专业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等进行全面验证和核查。
二、对投标人相关证件验证和核查工作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之后、开标之前进行。查验工作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中心项目负责人进行全过程监管。验证和核查结果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对投标人相关证件验证和核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应当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载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要求参加开标会,并提交相关证件接受验证和核查。
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参加开标会的;未提供相关证件验证和核查的;以及经核验为提供虚假证件的(经公安部门检验合格的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识别),提交评标委员会,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五、经验证和核查,投标人提供虚假证件的,中心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发贴时间2014-09-30 00: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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