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招标人是否有权否定投标人的投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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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公示期未公示,以及中标通知书未发,这就意味着招标工作还处在评标阶段。在评标阶段招标人为慎重确认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排序,有权要求投标人(企业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或者项目经理)来招标人处进行澄清。在发出澄清通知后,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面对面进行澄清时,项目经理必须按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谈判,谈判的结果将作为评标依据,以及将来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投标人收到澄清通知,不来参加澄清会时,就意味着投标人放弃投标。招标人有权扣留其投标保证金,并选择其他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4.11.26.
2014-11-26 21: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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