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预审合格单位投标后在评标时发现资格预审条件瑕疵能否否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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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
问题1. 在评标过程中,不能用资格预审的条件否决已经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投标。
问题2. 评标委员会只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衡量该单位的投标。评标委员会是不能否决资格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
问题3.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无必要要求原资格预审委员会专家成员重新进行对资格评审。应该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后审。如果资格无规定时,就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衡量提供的货物质量和规格以及实施工程的能力和实力等,评定是否能顺利完成合同任务。不能再用资格预审条件否定其投标。
对你提出的其他看法是完全对的,我是赞成的!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5.01.20.
2015-01-20 10: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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