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19.251.*
|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从上可以看出,不是公示评标结果,而是公示中标候选人。所以你们切确获知招标人已经收到评标报告时,已经15天还未公示时,可以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出投诉,但是提出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该在3日内作出答复,否则可以提出投诉!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5.01.22.
2015-01-22 10:57: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