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徽老徐
题目:安徽老徐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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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项目,按照国家规定:项目建设的前期许可实行核准制或备案制,
依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国有企业实行核准制的建设项目,其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准部门核准。项目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国有企业实行备案制的建设项目,其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不需要相关行政手续,但需要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另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个人意见,供参考。
安徽 徐鹰
2015.1.23
2015-01-23 13: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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