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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房屋鉴定的中标单位可以在后期的房屋加固设计招标中投标吗
作者:sunyingnan
题目:房屋鉴定的中标单位可以在后期的房屋加固设计招标中投标吗
MAIL:250774181@qq.com
IP地址:119.53.117.*


请大虾们给点意见

  发贴时间2015-03-27 10:43:16 
 ** 贴子回复

作者:virid
题目:...........
MAIL:77949755@qq.com
IP地址:14.106.132.*




个人认为,不能,理由如下: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之规定,房屋鉴定的中标单位为该项目的前准备、咨询服务的单位,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不满足投标人资格,相信招标文件中对可能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予以否定其投标资格,因此不可以投标。






  发贴时间2015-03-27 13:28:56 
 ** 贴子回复

作者:sunyingnan
题目:补充说明
MAIL:250774181@qq.com
IP地址:175.17.61.*




首先感谢virid的回复,现有几点说明
1、鉴定单位具备设计资质,所以不存在《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2、七部委30号令的适用范围是工程招标,设计招标应不适用。
3、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具体什么关系是利害关系还要可能影响招标公证。另外鉴定单位对房屋存在的问题最了解,如果由此单位进行加固设计会更有利于招标人。






  发贴时间2015-03-27 14:42:14 
 ** 贴子回复

作者:virid
题目:..........
MAIL:77949755@qq.com
IP地址:14.106.132.*




首先,你要看完《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的内容,我主要是说后面那句话,即“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其次,同意你第2点的意见。
另外,所谓“利害关系”,在本案中可理解为针对本建设工程(民事客体)而(民事主体之间)产生的责权利。鉴定单位既然最清楚问题,必然是建立在与招标人存在民事关系的基础之上,这就产生了民事关系上就是责权利,说直白点就是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其他企业因没有前期介入,和招标人没有发生民事关系,对问题不清楚,鉴定单位相对于其他企业而言,就是影响公正性的投标单位。所以鉴定单位投标,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服务)投标工作。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已对本设计属于工程建设项目做出了明确的定义。






  发贴时间2015-03-27 16:08:27 
 ** 贴子回复

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工程鉴定单位可否参加加固工程的设计投标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14.252.12.*




  七部委30号令的适用范围是指参加过招标项目前期工作的服务单位,不能参加该工程项目的施工投标。至于房屋鉴定的中标单位只要符合招标项目设计资格条件,就可以参加设计投标。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5.03.29.






  发贴时间2015-03-29 22: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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