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rid
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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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得出来提问者擅长找茬的工作。
条例第52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是针对询问的答复时间;采购法第53条“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是针对质疑的答复时间。询问和质疑两者有区别。
另外,前述条例第52条条款实际是针对采购法第五十一条“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而言。
个人结论:两者看似矛盾而又不矛盾。两者有差别,询问不一定书面,质疑必须书面。
2015-04-22 1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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