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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国有资金的认定问题
作者:轻轻的陈
题目:国有资金的认定问题
MAIL:892822471@qq.com
IP地址:119.145.0.*


国企全资设立了一家外资企业,由该外资企业出资60%及以上在国内设立的控股子公司,该子公司的招标项目是否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四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也就是说该公司在招标时其资金是否属于国有资金?
请各位解答,谢谢!

  发贴时间2015-05-28 11:11:43 
 ** 贴子回复

作者:安徽老徐
题目:安徽老徐的答复
MAIL:xuying78@163.com
IP地址:218.23.42.*




   从投融资比例来看,这个项目不属于国有资金占控股地位的项目,但有的时候不能一概而论,比如:若国有资金不控股或相对控股,但按照投资协议或董事会的决定,国有资产投资者世纪拥有控制权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国有资金项目进行实施。
    另外,说句题外话,在此提醒大家:对于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与外资合资合作的项目,只要投资资金中含有政府财政性资金的部分,则不论政府财政性资金的比例大小,一律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配套文件规定,进行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第一来源采购等政采方式实施采购。
   个人意见,供参考。
                                           安徽  徐鹰
                                            2015.5.28






  发贴时间2015-05-28 13:52:18 
 ** 贴子回复

作者:friendlyball
题目:国有资金的认定问题
MAIL:mywallet@163.com
IP地址:211.99.16.*




引申一下,如果某国有企业A使用国有资金就某一项目招标一个EPC总承包单位,中标人为另一国企B,该国企B就该项目采购设计、货物、施工和服务时,是否还需要招标,我个人认为与总承包合同的形式有关:
如总承包合同是固定总价形式(即一口价),则国企B可以不招标,前提是其它情况不在必须招标的要求下(比如关系公共安全的工程)。
如总承包合同中对于某设备、某施工是暂定价,则国企B在采购该设备、该施工时应该招标。
我的理解是否正确,请各位老师不吝赐教。






  发贴时间2015-05-28 15:27:18 
 ** 贴子回复

作者:安徽老徐
题目:安徽老徐的答复
MAIL:xuying78@163.com
IP地址:223.104.18.*




         网友的理解,基本上正确。
         国家目前鼓励工程以项目总承包方式发包。
凡具有设计、监理、施工总承包相应等级的单位,均可承接相应专业或行业的项目总承包业务。
这里的项目总包单位,其不具备资格的专业承包或生产、勘察、设计等业务,可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和等级的单位;相关设备等要符合国家生产制造许可、强制性认证、节能等方面的规定(如有规定的话)。
          这样,就可以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情。
          按照上面的思路,如果在项目总承包招标时候,相关专业设计或专业施工或设备等,由投标人已经自行报价了,则该部分在选择分包单位时,可以不招标,由项目总承包单位按照市场原则、资质要求、业绩和经验等要求,可以自行确定分包单位(项目发包人出于某种原因,通过招标或其他合法方式已事先指定分包单位除外,在此建议:项目发包人尽量不要这样做);反之,该部分当时是暂定价或暂估价,且达到必须依法招标规模时,则应当招标;此阶段的招标人是谁和分工职责,则需由项目总承包招标文件及总包合同进行事先约定。
      个人意见,供参考!

                                                安徽     徐鹰






  发贴时间2015-05-30 08: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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