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徽老徐
题目:安徽老徐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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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系指潜在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中可能存在的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性待遇、可能损害潜在投标人权益等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和三公原则的问题,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提出相关诉求;
异议和疑问是有区别的,不要混淆了含义。
不论异议是否成立,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该异议三日内向该诉求人给予书面或口头答复;
如招标人认为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应向诉求人答复相关理由和解释后,可以继续招标工作,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不予顺延;当然,如诉求人不认可该答复的,可以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如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成立,招标人的纠正涉及到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应当向所有潜在投标人书面发出,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或重新招标;若对评标结果异议成立,应当重新招标或评标。
个人意见,供参考。
安徽 徐鹰
2015.7.31
2015-07-31 13: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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