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您,
guest
:
搜索
登陆
注销
*
贴子主题
: 邀请招标方式是否还可以开展资格后审
作者:friendlyball
题目:邀请招标方式是否还可以开展资格后审
MAIL:mywallet@163.com
IP地址:60.212.0.*
如题
2015-07-12 15:47:59
**
贴子回复
:
作者:
friendlyball
题目:
邀请招标方式是否还可以开展资格后审
MAIL:mywallet@163.com
IP地址:60.212.0.*
对于邀请招标方式,是否应该在邀请前确认邀请的厂家具有本次投标所需要的资质,还是说仍然可以开展资格后审。
2015-07-12 15:49:13
**
贴子回复
:
作者:
在线专家2
题目:
关于邀请招标的资格后审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19.255.*
邀请招标是邀请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其特定的投标人是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市场调查或者对熟悉的具备资格的投标人。但是要通过投标邀请书邀请其投标。为了防止招标人盲目邀请或者投标人盲目接受邀请投标,应在投标邀请书中明确阐明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以便被邀请到投标人自行评估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如果不符合就不要接受邀请。如果合格就按投标邀请书中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虽然邀请书中要求被邀请投标人自行评估其资格条件,在招标文件中仍然表明与投标邀请书中相同的资格条件要求,并告知依此在初步评审中进行资格后审。
结论:邀请招标必须进行资格后审。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5.07. 13.
2015-07-13 17:20:28
**
贴子回复
:
作者:
friendlyball
题目:
邀请招标方式是否还可以开展资格后审
MAIL:mywallet@163.com
IP地址:60.212.0.*
谢谢唐老师,我已明白邀请招标是可以进行资格后审的,对于邀请招标必须进行资格后审,我有不同意见。
如果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是需要相关部门审批的,而首先是按招标人公司的内部要求在招标人内部进行审批,审批的内容不光是“邀请招标”这个方式,还要一同审批邀请人的名单。我们建议在发邀请书之前就对拟邀请的制造厂的相关资格和业绩等内容进行市场调研,其深度类似于资格预审的深度,调研后只对通过本次招标资格要求的制造厂发邀请书,这样相当于所有邀请的制造厂在资格上都满足了本次招标的要求,因此在评标是就不需要开展资格后审了,不知道这样的做法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是更佳的做法。
2015-07-14 11:15:09
**
贴子回复
:
作者:
virid
题目:
.
MAIL:77949755@qq.com
IP地址:101.71.71.*
我倾向于专家的意见。原因大致如下:
1、邀请招标前的内部审查水分太重,且时效性难以保证。2、条例对邀请招标做出了明确的两种情形规定,“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这些都需要有相关专业资质机构及资格人员予以认定,你公司内部审查的人员有相关资格?3、邀请参与的名单是不用向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只审批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备案的是结果,再说你企业在招采前审批能保证在你实施邀请招标阶段,审批的单位均参与?4、存在招采过程甚至拟发出中标通知后,中标企业因莫特发时间导致其不具备履约的能力。
2015-07-14 17:16:05
**
贴子回复
:
作者:
在线专家2
题目:
再谈邀请招标的资格后审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22.15.*
资格后审是非常重要的评标程序,邀请招标事前进行市场调研是应该的,但不能替代资格后审,只能依此作为具备邀请投标的条件。资格后审是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资料(资格条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评审,应该比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更公正、全面和专业。其内容包括:资质条件、财务条件、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资格条件(未进入招标阶段是不具备评审条件)等。上述内容是不可能在市场调研时评估准确的。
另外无论邀请招标还是公开招标,资格后审都是极其重要的。比如《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内容就是属于资格后审的内容。
结论:邀请招标必须进行资格后审,是极其重要的评标内容,不能取消或者替代!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5.07. 14.
2015-07-14 18:16:44
请
登录
后对本帖子进行回复!
谁可以发表?
所有注册会员均可以发表和回复主题!
主题标题
不得超过 40 个字
输入验证码
请输入图片中数字
帖子中最多包含
4000
个字符
程序版权所有: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本论坛主要用于方便工作交流和沟通,请勿作他用
论坛中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