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扩大招标项目规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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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virid老师的意见,招标工作未有“报名程序”一说,因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邀请招标)就等于“报名”。至于你提到的问题,我有如下看法:
1.如果采用资格预审招标时,某个标段无人购买或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不足三家时,可以将该标段加进其他标段一并招标。也就是说通过修改该标段招标文件,扩大标段的招标规模的办法。但是必许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增加招标规模后,原资格条件未变化。如果采用资格后审是来不及修改招标文件的。
2.如果没有投标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标段的项目或者资格后审的项目,未达到必须进行招标项目范围和规模,又来不及修改准备合并标段的招标文件时,待确定中标人后,通过签订合同前谈判,将此标段合同任务加在该标段合同中,通过谈判确定扩大合同规模的费用。这时请注意在所签合同中对合同价格应详细表明:原签约的合同价格(原标段中标价格)、新扩大规模项目的合同价格,以及总合同价格。如果通过谈判无法达到一致时,也可以在签订合同后,合同实施时通过合同变更,扩大合同规模。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5.07. 30.
2015-07-30 10: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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