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评委会评标错误的修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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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极易发生争论的问题,现发表本人看法。
依据法律法规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都是在招标人授权范围内工作的,特别是评标委员会是在招标人组织和授权范围内,以及依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进行评标的。因此依据这个基本原则具体谈谈对你提出问题的看法如下:
1.评标委员会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计算评标基准价 ,导致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错误 。因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正评标委员会的错误。直接修正中标候选人的名单和排序。其原因和结果应及时告知相关的行政监督部门。
2.为防止误解,并尊重评标委员会,在不影响招标工作进度的情况下,也可以重新组织员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复核修正。
3.在不影响招标工作进度的情况下,也可以重新组织评标委员会,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复核和修正。
更正评标委员会评标错误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无论是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或另外组织评标委员会更正评标错误一定要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以及中标条件进行。特别是招标人更正错误时,更应遵守这条规则,否则等于自己否定字的规定!
2.对错误的发生和采取更正错误措施,都应告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并应主动接受其依法监督。
3.更正评标错误必须赶在发出中标通知之前。依据你提供的情况看,虽然中标候选人已经公示,但是换为发出中标通知书,所以还是有更正时间的。
4.更正后应及时发布新的中标候选人和排序公示,但应说明上一次公示错误原因。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5.07. 30.
2015-07-30 09: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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